我省治污减排逐渐健全

发布时间:2012-01-03 10:32:34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我省治污减排逐渐健全

近年来,山东省通过不断深化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,为“十二五”成功治污减排提供了重要推动力。2007年,山东省在南水北调沿线、淮河流域和小清河流域启动了生态补偿试点,2008年又加大资金筹集力度,在全省所有重点流域全面推行生态补偿机制,同时建立了环境保护“以奖代补”制度,并在大汶河流域开展了上下游协议补偿试点,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地探索。

  在构建生态补偿机制中,山东省坚持“谁污染谁付费、谁破坏谁赔偿、谁保护谁受益”的原则,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个人、企业、地区给予补偿,同时按照分类指导、因地制宜的原则,建立了项目补助、直接补偿、协议补偿和“以奖代补”等具有特色的生态补偿模式。

  对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给予补助。由于达标排放企业关停并转、实施“再提高工程”或深度处理工程、污水垃圾处理、重点污染点源和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在污染减排中具有重要作用,山东省对项目建设主体进行补偿。